企业主要有两个途径申报“好品山东”品牌 自我声明要满足6个条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3-07 10:23   14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导报讯(记者 王伟)3月2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好品山东”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大,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作为一家企业,如何申报“好品山东”品牌,申报的途径有哪些?
  据介绍,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个途径是:行业部门推荐。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均可以作为“好品山东”品牌的推荐主体。质量强省办每年会同行业部门研究确定纳入“好品山东”体系的品牌数量。企业作为品牌单位主体,可根据所在行业职能部门的通知,通过行业职能部门申报“好品山东”。
  第二个途径是:企业自我声明。《“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自我声明管理办法》规定,山东省内符合“好品山东”自我声明的企业,可以向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声明承诺书,视同完成“好品山东”评价。
  “好品山东”自我声明企业应满足6个条件:主体业务正常运行5年以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领域企业正常运行3年以上;企业或主导产品获得5项以上国家级或省级品牌荣誉;至少拥有1个国家级技术或创新平台;拥有5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一类自主知识产权;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独特的质量管理模式;近3年企业和法人无失信行为记录。